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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岁女童7天内遭生父多次猥亵 3次离家出走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9月21日08:30  南方日报 微博

  南方日报(微博)讯 (记者/赵杨 通讯员/赵辉 钟国华)11岁的幼女小草(化名)长期在老家读书,趁放暑假来到广州与生父林某某团聚,未料短短7天便遭生父多次猥亵、性侵,被迫三次离家出走。近日,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、猥亵儿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。

 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于2011年7月20日至26日期间,在其暂住的广州市天河区一平房内,多次趁酒意,强行抚摸小草的乳房,致使她多次离家出走。7月26日凌晨,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见离家出走的小草被警察送回,又趁酒意,将小草带到其睡房,再次猥亵小草。小草惊恐之下叫喊,林某某恐吓、殴打小草,并试图强奸小草,因小草年幼而未遂。7月27日,小草在街上求助时被警察发现,警察了解情况后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归案。经鉴定,被害人小草受轻微伤。

  嫌疑人林某某强奸、猥亵小草均在其一房一厅的住处进行,犯案时林某某的3岁儿子及7岁女儿均在场。小草与其妹妹前两次离家出走时被警察发现,为避免其父亲被抓,仅称被父亲打,后被民警送回。小草最后一次被逼离家出走后,被好心群众发现,终于指证亲生父亲的兽行,有群众报警将嫌疑人林某某抓获。林某某的妻子唐某之前已因与林某某吵架而离家出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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